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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骗子北京落网340万元国库券系伪造

2000-07-12 来源:生活时报 喻晓敏 我有话说

7月7日,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对使用340万元国库券行骗的杨金玲、杨金珊姐弟俩进行公开宣判。杨金玲以犯有有价证券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;杨金珊以犯有价证券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。

1998年底,杨金玲、张永群以35%比价从他人手中买断350万元的1997年京广铁路债券,欲以此为抵押筹款做生意,在山东工商银行办理托管手续中,杨金玲、杨金珊等人深知国库券系伪造。他们利欲熏心,置国法于不顾,竟携假券窜至北京,伺机诈骗。1999年3月,杨金珊伙同赵进年在杨金玲、张永群的授意下,经人介绍与北京市利安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抵押借款协议,商定由杨金珊一方以350万元国库券作为抵押,借走利安达工贸公司人民币250万元。协议签定后次日,北京市利安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对该笔国库券办理托管过程中,发现国库券是伪造的,当即报案。当日,杨金珊前往利安达公司取款,被当场抓获。同年4月25日,同案杨金玲在广州落网。

经查,杨金玲、杨金珊等人曾在山东财政局对国库券真假进行咨询。山东淄博财政局有关负责人答复:国库券系伪造。令人不解的是:这位负责人既未对假券没收,也未向上级机关反映此事,以至放纵了罪犯,继续来京行骗。对此,该负责人答复说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我没什么想法。

杨金玲在开庭时两度晕倒,被送往医院救治。其弟杨金珊在被起诉前即因患病被取保候审,宣判前几天,他在法院发病,被送到医院时血压高达280,故在宣判后当天再次被取保候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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